超自然事务管理局_第一卷 怪胎必须死 第五十四章 哭笑不得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一卷 怪胎必须死 第五十四章 哭笑不得 (第1/2页)

    站在电梯里的楚御,越来越觉得顶楼埋伏了八百刀斧手。

    因为进电梯的时候,李雨薇并没有陪同不说,天不怕地不怕的白月,居然还显露出了几丝拘谨之色。

    很快,电梯上升到了顶层,当电梯门打开的时候,楚御一眼就看到了这栋大厦的主人,也就是国内叫的上号的豪商巨贾冯开山。

    冯开山有些发胖,心宽体胖那种胖,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,脸上,则是挂着和蔼可亲的微笑。

    楚御觉得这冯开山还挺面善的,在照片上看,这胖子倒是十分威严,结果见到真人了,而且还带着笑,就如同邻家大叔似的。冯开山脸上的笑容,显得十分期待,甚至,能够看出几丝极力隐藏的紧张,仿佛他接应的,真的是他老爹一般。

    楚御长松了一口气:“看来是没有八百刀斧手了。”

    炎蛇悄声问道:“要不要下下手为强,这个距离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拿下他。”

    楚御翻了个白眼:“回家拿你妹去!老老实实的别惹事。”

    冯开山先是看了看楚御,紧接着又看了看炎蛇,最终目光越过二人,看到了白月。

    当他看到白月的时候,笑容一滞,微微开口道:“你是...白家人?”

    白月越绕过了楚御二人,率先走出了电梯,面带歉意的笑容:“对不起,冒昧来扰,我的确姓白,白月。”

    “果然是白家人。”冯开山重重的哼了一声,背着手,气呼呼的回到了办公桌后,脸上满是失望的表情。

    坐到办公桌后,点燃一支雪茄,冯开山缓缓抬起头,眯着眼睛打量着白月。

    楚御感慨万分。

    这胖子一收敛起了笑容,马上就起范儿。

    抽了口雪茄,冯开山沉声道:“白家姑娘,我要等的,并不是你。”

    白月坐在了冯开山的对面,微微一笑:“那冯先生您要等的,是谁呢?”

    “与你无关。”冯开山将雪茄放到了烟灰缸上,十指交叉:“一分钟,我给你一分钟的时间,一分钟后,你们离开。”

    楚御和炎蛇对视一眼。

    这胖子,挺狂的啊。

    白月道:“冯先生,今天我们来的目的,是想询问一下当年冯氏大厦建盖的细节。”

    冯开山瞳孔猛的一张,面无表情的站了起来:“你们没有一分钟时间了,现在,离开这里。”

    白月望着冯开山的眼睛:“我的话还没有说完。”【!*ABC小说网!!免费阅读】

    “没兴趣。”

    白月深吸了一口气,认真的说道:“我代表的不是白家,我也不是白家的人,我是代表公共事务安全局,冯先生,请你配合我,而且,我没有恶意,只是想了解一些情况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了,我没兴趣。”说完后,冯开山拿起办公桌上的座机,刚要拨打电话,却被一直手掌嗯住了。

    炎蛇双眼迸发着一缕寒光:“死胖子,别给脸不要脸!”

    “炎蛇,住手。”白月豁然而起:“不要对冯先生无礼。”

    白月倒是很冷静,知道炎蛇根本不听她的话,连忙对楚御打着眼色。

    楚御将炎蛇了回去:“你能不能别添乱了,白月说不明白你再揍他也不迟。”

    白月:“...”

    冯开山笑了,看了眼炎蛇,又看了眼楚御,脸上毫无惧色,最终看向白月,淡淡道:“你

    的属下?”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,新人,他们并不认识您。”

    “管好你的属下。”冯开山指了指大门:“现在,滚吧!”

    一听“滚吧”这两个字,白月表情微变,面带愠怒。

    一看白月要发怒,楚御悄声道:“别和他一般见识,要不然我让炎蛇晚上绑了他,到时候再问话不迟。”

    其实楚御也是在打圆场,他对冯开山并不了解,最多就是网上看到过一些新闻。

    可就是这些新闻让楚御很清楚,办公桌后的这个胖子,不单单是一个商人那么简单,而且通过这胖子和白月的对话也能听出来,冯开山是知道公共事务安全局的,既然知道白月的背景还敢这么不给面子,明显是有倚仗的,再看白月,明明已经怒火中烧,可却依旧极力隐忍着,由此可见,冯开山并不简单,要不然的话,白月早把这胖子的脑袋摁桌子上了。

    白月尝试着最后一番努力,冷声道:“冯先生,你也知道我的单位是做什么的,兹事体大,事关人命,若是你不配合,我自然会让局长亲自联系你...”

    没等白月说完,冯开山不耐烦的挥了挥手:“不要拿莫老头来吓唬我,我在等一个重要的客人,赶紧滚。”

    白月刚要转身离开,突然开口道:“不知冯先生等的是谁?”

    “与你无关!”

    “据我了解,冯先生每个月都会来南港,这也就是说,冯先生要等人的至今都未出现,若是我们能帮你找到这个人,作为交易,你..."

    冯开山再次打断了白月,一脸不屑道:“你真以为你们公共事务安全局无所不能,我要等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