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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娇羞难泡,我喜欢(求推荐票) (第2/2页)
兰更合适的了。 阿柏蛇是凶猛,但同样的,这种神奇宝贝可不是靠着小恩小惠便可以收服的个体,其更看重的是力量。 唯有你比它更凶,更狠,更毒,阿柏蛇才会觉得你就是它心目中的那个‘它’。 没有初始神奇宝贝的训练家想要收服野外神奇宝贝一般有两种方法。 强上或者曲线救国,当然,景明感觉更像是谈恋爱。 强上,就是先征服对方的肉体,然后再收服对方的心。 嗯,比较作死的一种方式。 谈恋爱,自然就是指直接收服对方的心,一步到位。 缺点是,第一种简单粗暴成功率高;而第二种容易人财两空,人肉快递上门直接成盒。 “如果我选择阿柏蛇,八成会被当成送货上门的二傻子,蛇系神奇宝贝普遍冷血,想要感动它们,还是先征服它们的肉体再说。” “相反,尼多兰普遍性情温柔,简直是毒系神奇宝贝中的大家闺秀。” 景明心里一阵思量,自己现在就如同寒窗士子,想要追求这种‘大家闺秀’自然不容易。 但同样,若是成功的话得少奋斗多少年。 景明面色沉静,内心却翻江倒海,是穷追不舍这只尼多兰,还是退一步,去小河边收服一只大钳蟹徐徐图之…… 事到临头,他却反而有些举棋不定,也许眼前的两条路便意味着不同的人生。 他深吸了口气,没有再考虑得失,反而凭借直感问自己想要什么。 景明胸口起伏不定,最终狠狠咬了下舌尖,没有过多犹豫,脱下了牛皮圆头鞋开始给自己揉脚涂抹祛除异味的汁液。 既然决定了,便要思虑周全。 “尼多兰进化后似乎听力极为敏锐,这种皮鞋……” 肯定不行。 景明现在要走潜移默化的备胎战术。 也许对于成熟个体而言无异于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。 但对于这种‘大家闺秀’应该还是具有一定程度的杀伤力。 “再加上我天生的亲和度,换算一下,在神奇宝贝眼中也许属于小鲜肉?要是毒系神奇宝贝没准还有加成。” 景明心里想着,手脚动作不停,给自己全身容易分泌汗液的地方都涂抹了一层汁液。 他紧接着深吸了口气,将手中的草叶直接塞进嘴中狠狠咀嚼了几下,一股极度苦涩的感觉弥漫至全身。 景明眉头一皱,开始搜集湿气重的枯草给自己的皮鞋做一层减音垫。 虽说脱了鞋也不失为一种方法,但危险性太大,地面上散落的树枝完全可以刺破脚底的皮肤。 当准备妥当后,景明弯着腰,开始根据尼多兰独特的趾状爪印追踪上去。 刚开始爪印还很清晰,显然这只尼多兰有些惊慌,落爪很重。 但越往前,爪印便越来越浅,甚至于还刻意选择了会掩盖爪印的杂草丛生之处落爪。 景明按照越来越模糊的脚印走了几步,突然发觉不对,他一抬头,往回一看,发现自己竟然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原位! 这说明什么? 说明这只尼多兰很机敏,如果用女性来比喻的话就是——秀外慧中。 之所以这样比喻,是因为尼多兰的确是雌性。 景明慢慢起身,不仅没有沮丧,反而嘴角一勾,露出了一抹笑意。 娇羞难泡,我喜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