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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大肠刺身 (第2/2页)
记在其他人名下的杜卡迪,这可以防止被追踪。 手枪插在他后腰上,兜里还有电击器,逃亡用的假证件和钱都装在机车的边箱里,仿佛对于这一天他早有准备一样。 虽然看过不少有关完美犯罪的推理小说,但现实毕竟不是小说,干坏事的人总要给自己留条后路不是吗? 只是在走这条后路之前,他还想完成一次犯罪。 三井从小就喜欢吃各种内脏,只是再喜欢吃的东西也总有吃腻的一天。 这一天来的很快,上了高中后他就渐渐不再喜欢吃各种内脏了,直到大学考入了医学院,在第一次人体解剖课上他亲手完成了一次解剖。 便是从那时起对内脏的爱再次回来了,只不过他爱的不再是动物内脏,而是人的内脏。 家里并不缺钱的他依旧申请了医学院勤工俭学的奖学金,因为他可以以此来解剖室帮忙,准备教学用解剖的尸体。 因为尸体在解剖前是要经过防腐处理的,福尔马林(甲醛)浸泡过的尸体根本不能吃,他只能在防腐处理之前下手。 不过人性是贪婪的,他越来越不满足这些被冻得干巴巴的尸体了,他要吃新鲜的,从活人身上取下来的。 至于为什么会选择糖尿病人,可以说除了吃人的爱好外他还喜欢吃糖吗? 所以说艾伦是他禁欲很久后第一次杀人。 就像很多新郎第一次结婚很多东西不懂一样,三井的第一次杀人也比较毛糙。 当然,作为新人他已经努力做到最好了。 如果是其他警探来办这桩案子的话大抵又是一桩悬案了,可惜他碰到的是夏洛,碰到的是想置他于死地的同类汉尼拔。 向面前的这栋公寓楼走去,三井这次的目标是住在四楼403室的金妮, 和艾伦不同,金妮是三井同事的病人,也患有糖尿病。 这是一个可爱的女孩,她的胰脏一定很美味。 具体吃什么部位全靠三井病态的狂想决定,艾伦的舌头和大肠如此,这次金妮的胰脏同样如此。 只是艾伦的舌头和大肠都被他做成了刺身,这次金妮的胰脏该怎么处理呢? 铁板炭烤或许是个不错的想法,只是食材必须腌入味才行,不然会有腥味。 如果不是吃完这餐就要展开逃亡之旅,三井想吃的更体面一些,只是现在只能一切从简了。 这么想的时候三井已然爬到了四楼,但就在他敲响金妮房门的时候警笛声从远处响起! “谁啊?” 金妮的声音从房门口响起,但三井的脸上却写满了挣扎。 难倒他们已经追到这里来了? 难倒真的要放弃在美国的最后狩猎? 题板上的信息是他故意留下的。 作为杀过人的精神变态,他从未害怕过那些警察,但警察这个点来多少让他有些措手不及。 看样子他在家多耽搁会儿就会被他们堵在家里了。 将头探出四楼过道,三井朝向望去。 只有一辆警察,两个警察吗? 貌似可以搏上一搏,三井双眼此刻闪烁着疯狂。 他还有枪,他还没有输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