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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章 跟踪者似曾相识 (第2/2页)
他以为对方会接话,从而像电影里一样,来一场唇枪舌战。 没想到对方根本不接茬,高个子没动,红毛走到汤山面前,冷不防照他肚子猛踹一脚。 汤山硬挨了一下,“蹬、蹬、蹬”后退许多步,还是没站稳,一屁股坐在墙角。肚子痛得冷汗直流。 此地刚好在主街转角的一条小巷子里,路口又恰好有辆奥迪和的士挡住,所以街上走过的人,居然没人发现巷子里正在斗殴。 曾经嚣张的士司机见汤山挨打,张张嘴似乎想插言,高个子挡住他,恶声恶气地说: “我们认识,找他谈点私事。你走你的。” 司机见语言不善,只得悻悻地走了。连汤山的车钱都没收。 汤山捂住肚子,虽没叫出声,气势却顿减,挣扎了几下仍未站起身。方塘走过来扶起他,横眉瞪眼向对方骂道: “仆街,衰仔,王八蛋,还有没有天理了?一上来就动手打人?” 她虽没在广东生活过,语言里却也带有其母的特色,大概是遗传在起作用。平常看不出来,一到关键时候便自然而然地随心而发。 红头发小个子见方塘胆敢骂他,身子略转,居然一巴掌朝她脸上扇了过去。 汤山心下大怒,一手护住方塘,另一手朝这家伙抓去。没想这一抓,却将红头发小个子的手腕抓个正着,使劲一掰,将其整个身子都扭了过来。 红毛立即痛得龇牙咧嘴。 此人虽则染了一头怪里怪气的红头发,却是脸色苍白,手如麻杆,又比汤山整整矮了半个头。两相比较,实力上便有了巨大的差距。 汤山虽没练过武,却是杀过猪的,有几年时间,几乎每天都要紧抓两条猪的后腿超过半小时,不知不觉中,两手一握之力,堪比铁钳子。 红头发除了比较嚣张,出手毫无顾忌之外,双手却远不如猪腿那么粗,速度和力量,也无法跟待宰的肥猪比肩。所以,他怎么能敌得住汤山这一抓? 于是,汤山一招之间便占了上风。红头发挣扎了一下,竟然无法挣动分毫,怪叫一声。一头红发乱摆,抬脚乱踢。像只愤怒的公鸡。 汤山侧身将红毛顶在墙壁。本想趁机以膝盖猛顶对方腰腹间,报刚才冷不防被蹬之仇。忽然心念电转,觉得这两人不像是一般的小流氓。 枫林镇不是个富裕之地,没哪个小流氓能开车招摇。而此人出口如此嚣张,上来就动手,弄不好真是个有钱的流氓。 能开奥迪的流氓,要么是官二代,要么是富二代。这两种人,汤山都惹不起。 所以,他把那一膝生生忍住了。手上却加了把劲,红头发哪里受得了这个?立即鬼哭狼嚎起来: “我靠,你竟敢抓我,知不知道我爸是谁?” 汤山一听,心下明白此人很可能是个官二代,社会上只有这种人动不动就以老爸的官位和名头压人。 汤山还知道,这家伙看起来形象前卫,实则是个十足的草包,街头打架都能搬老爸,以后注定是个坑爹货。 那边的士司机离开后,年长高个子一见红头发受制,便向汤山冲过来,冷不防又是一脚踹出。 但这回汤山有了准备,身子猛然后退,手上也不松劲,将红头发一勾一带,恰好替自己挡了这一脚。 于是,高个子一脚踹在自己同伴的屁股上。红头发冤气冲天,转头吼道: “我靠,你他妈的怎么踹我?” 高个子见场面难以拆解,忽然从腰间掏出一把明晃晃的短刀,在空中挥了几下,对汤山恨声道: “拖卵,放了他,否则我一刀捅死你和你的妞。” 说的不是本地口音,听那句怪里怪气的粗话,似乎来自省城。 汤山估计了一下形势,依高个子的壮实程度,即便徒手,自己都难以对付,何况他手上有刀;再加上一旦陷入混战,红头发在旁边瞅冷子打黑拳,汤山很可能坚持不了十秒钟就得倒下。 最后,汤山还有个弱不禁风的方塘需要照顾。无论如何,这一战无法打下去。 于是,汤山心不甘情不愿地松开了红头发。 那小子一自由,便又张牙舞爪起来。手脚毫无章法地同时朝汤山打出。 汤山早知道此人不会善罢干休,松开之后也严阵以待,双手半握,一上一下,准备故伎重施,一手抓其手腕,一手抓其脚踝。 若是迫不得已,汤山打算将此人砸在墙根下,先让他失去战斗力再说。 但红头发的手脚沿未近汤山之身,便被高个子拉住了。 高个子一手将红头发挡住,另一手以刀指着汤山的鼻尖,恶狠狠地说: “告诉我,那晚在赌场上,你是怎么出老千的。” 汤山这才想起来,那晚在赌场上见过这两人。 怪不得一开始便觉得面熟。